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
111學年度「金筆獎」徵選辦法
一、宗旨:激發臺南市高中職以下學生寫作潛能,獎勵創作有成的青少年作家
,以培養文壇新秀。
二、主辦單位: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。
三、協辦單位:立法委員王定宇服務處、立法委員林俊憲服務處、立法委員陳亭妃服務處、郭信良市議員服務處、李啟維市議員服務處、林美燕市議員服務處、林燕祝市議員服務處、曾之婕市議員服務處。
四、參加資格:凡就讀於臺南市公私立高中(職)、國中、國小之學生
皆可參加。
五、獎額及獎勵:
1.第一名:獎金5000元,獎盃乙座,獎狀乙只。
2.第二名:獎金4000元,獎盃乙座,獎狀乙只。
3.第三名:獎金3000元,獎盃乙座,獎狀乙只。
4.第四名:獎金2000元,獎盃乙座,獎狀乙只。
5.第五名:獎金1000元,獎盃乙座,獎狀乙只。
6.入選獎:獎金500元,獎狀乙只。
六、徵選辦法:
(一)應徵規定:
1.參加徵選之文章須為在國內報章雜誌公開發表之文藝作品(海外刊物、
校內刊物作品不列入評審),以及全國性、縣市級徵文比賽之得獎作品
(例如:聯合盃全國作文大賽、臺南市兒童文學創作專輯《小黑琵》、
臺南文學獎等)。
2.參加徵選之文章,有效期間為民國111年8月1日,至民國112年7月
31日止。
3.發表之作品須將當日報紙或當期雜誌原樣保留,請勿由報紙、雜誌剪下
(無法求證是否在有效期間之作品不列入評審)﹔徵文比賽之得獎作品須
附上得獎獎狀、比賽辦法(無法求證是否為全國性或縣市級比賽不列入
評審)。
4.發表之作品須具備文章要件(文章最少須有三段),且國小低年級之文章
須在200字以上,國小中年級以上之文章須在300字以上,否則不列入
評審。(詩不得超過五篇)
(二)徵選方式:
1.作品整理:
(1)需用塑膠透明資料簿存裝整理,把每篇作品裝入透明袋裡,每篇
一頁。
※注意:需當日報紙或雜誌原樣,影印或剪下無效。(繳交之資料,
於活動結束後掛號奉還)
(2)附填寫好之「徵選報名表」及「徵選作品登錄表」(如附件)。
2.截止日期:民國112年7月31日截止(郵戳為憑),郵寄方式請用
「掛號」投遞。
3.掛號郵寄或送件地點: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
聯絡地址: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70號3樓
聯絡電話:06-2257409
(三)評審辦法:聘請國內專家學者為評審委員。審核通過之作品達8篇
以上,始得角逐前五名,否則得以從缺,以篇數多寡決定名次,篇數
相同時,得同列名次;篇數達5篇以上,皆列為入選獎。
七、揭曉日期:民國112年8月上旬,頒獎事宜將另行公布。
八、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公佈之。
九、相關資訊亦可至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網站下載。
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網址:http://tainanwrite.pixnet.net/blog
★徵選辦法、報名表、作品登錄表:請按此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