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

104學年度全國「金筆獎」徵選辦法

一、宗旨:激發全國高中職以下學生寫作潛能,獎勵創作有成的青少年作家,以培養文壇新秀。

二、指導單位:臺南市政府教育局

三、主辦單位: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

四、協辦單位:立法委員陳亭妃服務處、郭信良副議長服務處、王定宇服務處、李文正市議員服務處、林美燕市議員服務處、林燕祝市議員服務處、曾順良市議員服務處、蔡旺詮市議員服務處

五、參加資格:凡就讀於國內公私立高中(職)、國中、國小之學生皆可參加。

六、獎額及獎勵:

1.第一名:獎金五千元,獎盃乙座,獎狀乙只。

2.第二名:獎金四千元,獎盃乙座,獎狀乙只。

3.第三名:獎金三千元,獎盃乙座,獎狀乙只。

4.第四名:獎金二千元,獎盃乙座,獎狀乙只。

5.第五名:獎金一千元,獎盃乙座,獎狀乙只。

6.入選獎:獎金五百元,獎狀乙只。

七、徵選辦法:

(一)應徵規定:

1、參加徵選之文章須為在國內報章雜誌公開發表之文藝作品(海外刊物及校內刊

物作品不列入評審)。

2、參加徵選之文章,有效期間為民國一0四年八月一日,至一0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。

3、發表之作品須將當日報紙或當期雜誌原樣保留,請勿由報紙、雜誌剪下(無法求證是否在有效期間之作品不列入評審)。

4、發表之作品須具備文章要件(文章最少須有三段),且國小低年級之文章須在200字以上,國小中年級以上之文章須在300字以上,否則不列入評審。(詩不得超過五篇)

    (二)徵選方式:

1、作品整理:

(1)需用塑膠透明資料簿存裝整理,把每篇作品裝入透明袋裡,每篇一頁。

※注意:需當日報紙或雜誌原樣,影印或剪下無效。(繳交之資料,於活動結束後掛號奉還)

(2)附填寫好之「徵選報名表」及「徵選作品登錄表」(如附件)。

2、截止日期:一0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截止(郵戳為憑),郵寄方式請用「掛號」投遞。

3、掛號郵寄或送件地點:

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

聯絡地址: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70號3樓聯絡電話:06-2257409

(三)評審辦法:聘請國內專家學者為評審委員。審核通過之作品達15篇以上,始得角逐前五名,否則得以從缺,以篇數多寡決定名次,篇數相同時,得同列名次;篇數達5篇以上者,皆列為入選獎。

八、揭曉日期:民國一0五年八月上旬,頒獎日期另訂。

九、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公佈之。

★徵選辦法、報名表、作品登錄表:(Gmail空間)  請按此下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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