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
103學年度全國「金筆獎」徵選辦法
一、宗旨:激發全國高中職以下學生寫作潛能,獎勵創作有成的青少年作家,以培養文壇新秀。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、臺南市政
府文化局
三、主辦單位: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
四、協辦單位:立法委員陳亭妃服務處、郭信良副議長服務處、王定宇市議員服務處、李文正市議員服務處、林美燕市議員服務處、林燕祝市議員服務處、陳進益市議員服務處、曾順良市議員服務處、黃麗招市議員服務處、蔡旺詮市議員服務處
五、參加資格:凡就讀於國內公私立高中職、國中、國
小之學生皆可參加。
六、獎額及獎勵:
1.第一名:一名,獎金五千元,獎盃乙座,獎狀乙只。
2.第二名:一名,獎金三千元,獎盃乙座,獎狀乙只。
3.第三名:一名,獎金二千元,獎盃乙座,獎狀乙只。
4.入選獎:若干名,獎金五百元,獎狀乙只。
七、徵選辦法:
(一)應徵規定:
1、需為在國內報章雜誌發表之文藝作品或參加縣市
級以上寫作比賽得獎獎狀。
2、有效期間為民國一0三年八月一日,至一0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止,在此期間所刊登之作品(校內刊物作品不列入評審),或參加縣市級以上寫作比賽得獎之獎狀(校內比賽得獎者不列入評審)。
3、發表之作品須將當日報紙或當期雜誌原樣保留,請勿由報紙、雜誌剪下(無法求證是否在有效期間之作品不列入評審)。
4、發表之作品需具備文章要件,否則不列入評審。
(詩不得超過五篇)
(二)徵選方式:
1、作品整理:
(1)需用塑膠透明資料簿存裝整理,把每篇作品(獎
狀)裝入透明袋裡,每篇一頁。
※注意:需當日報紙或雜誌原樣,影印或剪下無效
(繳交之資料,於活動結束後掛號奉還)
(2)附填寫好之報名表及徵選作品登錄表(如附件)。
2、截止日期:一0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截止
(郵戳為憑),郵寄方式請用「掛號」投遞。
3、掛號郵寄或送件地點: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
聯絡地址: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70號3樓
聯絡電話:06-2257409
(三)評審辦法:聘請國內專家學者為評審委員。審核通過之作品(獎狀)達15篇(張)以上,始得角逐前三名,否則得以從缺,以篇數多寡決定名次,篇數相同時以最後一篇發表日期先後次序定名次,篇數(獎狀)達5篇(張)以上者,皆列為入選獎。
八、揭曉日期:民國一0四年八月上旬,頒獎日期另訂。
九、本徵選辦法簡章索取,請附回郵信封,寄「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70號3樓 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」,信封註明「索取金筆獎簡章」。
十、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公佈之。
★★「金筆獎」簡章暨報名表 按此下載
★★「金筆獎」徵選作品登錄表 按此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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